通人社发〔2019〕10号
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:
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《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9〕1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如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各地要严格依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,落实培训补贴政策,加大力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指标。
二、按照自治区2019年4月18日视频会议精神,各地要严格把握享受补贴人员范围,培训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培训合格证书之一者,即可申请补贴,并执行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则。
三、《重点产业需求目录》中未列入的职业(工种),各地可结合实际提出调整、补充意见报市人社局、财政局审核后报自治区人社厅、财政厅备案。
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财政局
2019年5月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